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本人现实表现,经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,认为刘丽娟等10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发展对象条件,同意将其确立为党员发展对象。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,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,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,现将确立为发展对象的10名同志公示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班级 |
1 | 刘丽娟 | 女 | 微电子2201 |
2 | 黄婷 | 女 | 微电子2201 |
3 | 邹鑫 | 男 | 微电子2202 |
4 | 谢江皓 | 男 | 微电子2202 |
5 | 袁靓霞 | 女 | 物理2201 |
6 | 刘昕妍 | 女 | 物理2201 |
7 | 张婷 | 女 | 集电2302 |
8 | 龙润宇 | 男 | 物理2301 |
9 | 唐毅 | 男 | 微电子2302 |
10 | 刘帅奇 | 男 | 集成电路专硕23级 |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11日——2025年3月17日。如对上述同志确立为发展对象有异议,请通过署名书信、电话等方式,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反映,党支部将对反映情况的教职工、学生予以保密,并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。联系地址:湘江楼1501室 联系电话:0731-88688097。
微电子与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3月11日